为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残联要求,4月23日下午,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党总支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。会议传达学习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和省残联党组印发《关于在省残联全体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安排部署康复中心党纪学习教育工作。省残联党组成员、理事,康复中心党总支书记、主任徐彦国同志作动员讲话,中心党总支委员、各科室主任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。
会议指出,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提升党性修养、增强纪律意识的迫切需要,是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。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。
会议强调,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。要精准把握目标要求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。要全面抓住学习重点,在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上下功夫求实效,坚持逐章逐条学、联系实际学,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纪律标尺。要坚持以案促学、以训助学,推动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。
会议强调,要加强组织领导,各支部、各科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压实责任、带头学习、做出表率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、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,力戒形式主义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高标准、高质量完成康复服务工作任务结合起来,两手抓两促进,以学习教育成效助推残疾人康复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。